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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端应急处理制度
 

水质在线监测运行应急处理事件指两类事件:一类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的事件,如:火灾、水灾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类;另一类是指被监测水体发生重大污染事件。两类事件均具有不可预知性,因此,针对此类事件,特制定本办法。

1、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理

1.1、当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,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(如切断电源、请求援助等),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记录。同时,应时刻保持与公司运营中心和业主方的联系,及时汇报事件的发展情况,以便采取处理措施。

1.2、事件发生后必须提交事件过程报告,与业主方共同协商事件的处理方式和措施。

1.3、对整个事件进行全程记录。

1.4、所有记录、报告等资料必须存档保存。

2、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的处理

2.1、 当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到被监测水体出现重大超标,可能引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,应自得到监测结果起两小时内对监测结果进行判定(人工取样手工分析、仪器紧急监测),当判定结果属实时,立即通知业主方、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等,并对通知进行记录。

 2.2、加快自动监测频次,随时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

2.3、根据相关方(业主方、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)的要求,及时提供现场监测的实际水样

2.4、自动监测与人工分析24小时连续同时进行,同时为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性,对水存留标记,以备补查。

2.5、每天出具24小时自动在线监测和人工分析结果报告,送交各相关方(包括业主方、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)

2.6、当突发事件过去之后,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情况和持续时间,对事件进行分析,提交事件的分析报告。

2.7、对事件发生过程的所有记录、分析报告等进行汇总备案保存。

3、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

3.1、及时原则——必须在第一时间确认事件的真实性,并随时进行事件的通报。

3.2、真实原则——必须反映真实的客观情况,不允许对事件进行夸大或缩小。

3.3、准备原则——必须在日常运行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,减少事件发生时的忙乱和出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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